Wednesday, September 9, 2009

G20 : 國際監管改革

國際監管改革 恐限制資金流港
G20金融穩定委員會研系統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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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20成員國財金官員上周末在倫敦舉行會議,中國財長謝旭人(第二排左四)以及站在他身邊的美國聯儲局主席伯南克(第二排左三)、財長蓋特納(前排左四)和英國財相戴理德(前排左五)等,重點商討了銀行資本水平改革等問題。(法新社)

 【明報專訊】金 融海嘯令國際社會痛定思痛,由20國集團(G20)牽頭的金融穩定委員會(FSB)正覑手改革現有的金融監管機制,其中一項建議是要求銀行在其經營地區有 充足的本地資金,避免危機出現時要從境外抽調資金,把危機傳導至境外。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分析,此一建議若嚴格執行,可能會影響歐美資金自由停泊香港,香 港將密切注視事態發展,據理力爭。

 資金流動性規管 對港影響大

 金融海嘯發生後,歐美銀行紛抽調境外資金回國救駕, 導致銀行流動性不足的問題迅速蔓延全球。針對這問題,金融穩定委員會內有意見認為,應規定跨國金融機構若在某市場集資,便需要預留一部分資金在該市場,萬 一危機出現時,也有足夠資金應付該市場客戶的贖回要求,減少危機向外傳導。

 香港金管局認為,這項建議目的是要防止風險傳播,出發點是好 的,但可能會大大阻礙了國際間的資金自由流動,香港向來倚靠國際資金流入,使用香港的金融交易和財富管理服務,若每個國家為自保都築起資金圍欄,香港必受 影響。但目前建議仍停留在概念層面,未有實施細節,相信要通過的阻力頗大。

 監管對畄基金 港會修例配合

 金融海嘯前, 對畄基金的運作向來不受監管,外界無從得悉其持倉量及槓桿比率,結果市場一出現危機,對畄基金的拆倉潮便迅速加劇市場波動。FSB為此提出要求,大型對畄 基金須註冊,並要披露持倉信息,以便監管當局評估其活動會否構成系統風險,各國將簽訂合作協議,分享監管對畄基金的資訊。應G20要求,國際證監會組織 (IOSCO)6月便發表了《對畄基金監管原則》(Principles for Hedge Funds Regulation),提出監管對畄基金的六大指導原則,要求對畄基金及對畄基金經理註冊登記,及向當局及投資者披露資料。消息人士指出,文件一旦通 過,本港亦會跟隨新準則,立法配合,要求在港運作的對畄基金向證監會註冊,按要求提供持倉量、投資策略及槓桿比率等資料,索羅斯旗下基金日後在港的活動將 受到監察。

 除了防患未然,國際討論另一重點便是在於防止金融危機引發骨牌效應。金融海嘯中不少「大得不能倒閉」(too big to fail)的金融機構,其實真正問題在於「大得難以拯救」(too big to rescue)。由於銀行過度槓桿,靠借貸來營運,令銀行負債遠超於資本,一旦出事時難以挽救。FSB今年4月便特意發表報告,強調銀行體系有必要強化資 本及減少槓桿,這點亦為英美所和應,美國財長蓋特納便倡議那些較大型的銀行需要增加及強化資本。

 港銀行資本充足 憂反周期撥備定義

  就國際銀行業營運提供原則建議的巴塞爾委員會,目前提出的銀行資本水平為8%,但究竟要增加多少、哪些銀行需要較高的資本水平,以及如何進行所謂「反周期 撥備」,當中的技術枝節,各國尚未達成共識。不過這項重大改革,對本港影響應較輕微,因為本港銀行資本充足率達13%,營運亦較為保守,槓桿比率不高,業 界較關注的是「反周期撥備」如何計算,會否影響銀行正常放貸。

 預警機制 技術可行 政治難行

 美國雷曼倒閉所掀起的骨 牌效應,突顯國際監管及預警不足。在國際層面討論中,不少國家都認同要一改過往只側重監管個別金融機構的做法,覑重宏觀監控 (Macroprudential regulation),及早辨認出系統性風險並作出預警,獲國際委託承擔預警重任的,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。去年金融海嘯後,IMF未有察覺問 題作出預警,一度備受批評。香港金管局消息人士指出,預警研究技術上是可行的,事後回看,嚴謹的經濟研究是可以分析到美國金融正逼近「爆煲」邊緣,問題是 日後IMF會否有勇氣向超級大國指出問題,指出後大國領袖是否有意願和決心控制泡沫預防危機,外界對預警機制的現實效用或許不宜抱過大希望。

 明報記者 劉進圖 林康琪 陳立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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